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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9-09 作者:汤素兰
背篓女孩
  

  我叫方雪梅,我喜欢背着背篓上学。

  我家住在方寨子,离县城有100多千米。我们的寨子在半山腰。爸爸说,如果远远看过去,我们的寨子像是挂在大山腰间的一块美丽的绣花褡裢。

  我第一天上学的时候,妈妈见我背着新书包,手上拎着水杯和饭盒,担心我下山走路没法攀扶,就说:“梅子,把东西都放在背篓里,背着背篓去上学,多干脆啊!”

  妈妈找出一只崭新的背篓,把我的新课本,新买的水杯,还有装满了腊肉拌饭的饭盒放在背篓里。我把背篓背在肩上,果然轻松多了。

  直到三年级,我都背着背篓,在大山脚下的村小读书。

  我上四年级的时候,爸爸妈妈在县城开了一家杂货店,专门卖我们寨子里的土特产。爸爸妈妈不希望我当留守儿童,把我接到城里,转学到城关镇中心小学。

  那天我背着背篓走进教室的时候,同学们开始以为我是来送杂货的。后来班主任胡老师介绍,说我是新来的同学,同学们就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我。

  其实,妈妈怕我显得土气,特意给我买了新裙子、新皮鞋和新书包。那天早晨上学的时候,妈妈想起她买回的新书包放在爸爸的摩托车贮物箱里,忘记拿出来了。爸爸呢,一大早就出门送货去了。于是,穿上新裙子、新皮鞋的我,只好背着以前用过的小背篓上学了。

  妈妈说:“先将就着背一天背篓吧,明天再换书包。”

  我正好舍不得我的小背篓呢,立即背着它高高兴兴上学去了。

  我个子不太高,又是新来的,胡老师让我坐在教室第一排中间位置。

  “老师,我想坐旁边靠墙的位置。”我对胡老师说。

  “为什么?”胡老师觉得奇怪。

  “我的背篓放在过道上,会影响同学过路。”我说。

  “那好吧,刘星,你和方雪梅换一下。”胡老师对坐在第一排靠墙位置的一个男生说。

  那个叫刘星的男生,极不情愿地抱着书包离开了自己的座位。趁老师不注意,他拿眼睛狠狠地瞪我,朝我直翻白眼。

  刘星个子不高,胖墩墩的。我到班上第一天就把他心爱的座位夺走了,他一定把我恨得咬牙切齿吧。下课后,我特意走过去跟他说声“谢谢”。他把头偏过去,没理我。

  课间休息的时候,一帮女生围着我。

  “你真是出奇制胜啊,背着背篓上学——太棒了!我最佩服有个性的人!”说话的是一个身材特别高挑的女生,她的眼睛很大,眼睫毛特别长,眉毛像柳叶似的秀气好看,“我们以后就叫你‘背篓女孩’吧!”

  “好啊,‘背篓女孩’比‘方雪梅’更容易记住!”同学们说。

  说我“出奇制胜、有个性”的这个女生是我们班的宣传委员李牧笛。

  我很快就融入了集体。放学的时候,同学们都认识我了,除了刘星外,大家都友好地叫我“背篓女孩”。

  第二天,妈妈让我背着新书包上学。我告诉妈妈:“我现在是我们班的‘背篓女孩’,可不能没有背篓呀!以后这个背篓就是我的个性标志了!”

 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,刘星拿了一个新书包给我,对我说:“送给你的。快把你的背篓换成书包,让我坐回我的座位。”

  我把书包还给他,说:“我背背篓上学,不是因为没有书包,而是我背习惯了。现在嘛,现在是因为背篓是我的标志——我叫‘背篓女孩’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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